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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编 方剂(第一章 总论 - 第一节 方剂与治法 )
http://www.100md.com 《中药与方剂》
     一、方剂与治法的关系

    方剂是在理、法的指导下,有目的、有法度地运用药物以防治疾病的工具;治法是针对不同的病证,通过辩证求因,审因论治而制定的基本治疗原则。

    最初,人们治病只是简单的方药,而且带有很大的盲目性,根本谈不上理法。从春秋战国开始,医药文化发展,治病经验丰富,方剂数量增多,医者从大量的医疗经验中和众多的有效方剂中,摸索规律,寻找理法,以更好地指导处方用药,归纳出了治法。这些治首见于《内经》,如《素问.阴阳应象大论》“其高者,因而越之;其下者;引而竭之;中满者泻之于内;其有邪者,渍形以为汗;其在皮者,汗而发之”。所以从历史发展角度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看,是先有方而后有法,故有“法从方出”之说。当治法出现以后又反过来指导处方用药,使处方用药更精当,更严谨。而方剂通过临床实践,又可反过来检验治法是否正确,是否符合客观病情。方不能离法,法也不能方离,方离法,就失去了方向和依据,成为盲目的实践;法离方,就成为空洞的理论,而无从验证其是否正确。因而概括而言,方与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,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,是互相依存、互相促进的关系。所以我们学习了方剂,既要掌握一定数量的成方,又要掌握其治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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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、常用治法

    治法,是在辨清证候,审明病因,病机之后,有针对性采取的治疗方法。历代医家在临床实践中制定了许多治法,并从理论上对治法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和阐述,使中医治法更加丰富多彩,更能反映各种病证的治疗要求。鉴于治法内容的日益发展,历代医家多次作过分类归纳,清代程钟龄根据历代医家对治法的归纳总结出“八法”,至今为大多数人所沿用。程氏在《医学新悟》中说:《论病之源,以内伤外感四字概括;论病之情,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;而论病之方,则又以汗、和、下、消、吐、清、温、补八法尽之。”八法简明扼要,概括了中医治法重点所在,现将其介绍如下:

    1.汗法 是通过发汗以驱除表邪,解除表证的治疗方法。适用于外感表证,麻疹、疮疡初起兼有表证及水肿在腰以上者。

    2.吐法 是通过涌吐,使停留在咽喉、胸膈、胃脘等部位的痰涎、宿食或毒物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法。适用于痰涎壅阻咽喉、停滞胸膈,宿食留滞胃脘,毒物停留胃中尚未入肠吸收之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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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3.下法 是通过泻下大便,以攻逐体内实邪积滞的治疗方法。适用于燥屎内结,热结里实,及痰饮、冷积、瘀血等有形实邪内结之证。

    4.和法 是通过和解或调和的作用以祛除病邪的一种治法。适用于邪在少阳、肝脾不调、肝胃不和及疟疾等证。

    5.温法 是通过温中祛寒、回阳救逆等作用,以治疗里寒证的一种治法。适用于中焦虚寒、亡阳厥逆及寒侵经络等证。

    6.清法 是通过清热泻火的作用,以治里热证的一种治法。由于里热证有热在气分、营分、血分,热甚成毒,以及热在某一脏腑之分,因而在清法之中,又有清气分热,清营凉血,清热解毒,清脏腑热的不同。若温病后期阴液耗散或阴虚火旺的发热可滋阴清热,不宜苦寒直折。

    7.消法 是通过消食导滞和消坚散结作用使气血、痰、食、水、虫等积聚而成的有形之邪渐消缓散的一种治法。适用于食积、虫积、徽瘕痞块等证。

    8.补法 是通过补益人体气、血、阴、阳的不足,以改变虚弱状态,增强机体抗病能力的一种治法。适用于气虚、血虚、阴虚、阳虚等各种虚证。

    以上八法,虽各有所侧重,但因病情复杂,往往单用一法不能适应临床病证的需要故常数法合用,才能全面照顾。, 百拇医药